淮安市洪泽区防洪防涝工程(河道治理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洪泽区防洪防涝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市洪泽区防洪防涝工程(河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2项目概况及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整治排涝河道约60公里,整治浔河排涝河道约74公里及新拆建排涝建筑等。项目总投资约 7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淮安市洪泽区防洪防涝工程(河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等(包括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以及实施方案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相关服务工作以及相关专项报告编制,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实施方案、工程概预算、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图纸必须提供可编辑的DWG格式)及有关技术资料),所有成果文件的版权(含电子版)归招标人所有】。
2.4勘察设计工期:
(1)中标单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下同),15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含测量);
(2)中标单位30天内提交工程实施方案、概算及图纸(送审稿);
(3)工程实施方案技术审查后10天内完成工程实施方案、概算及图纸(报批稿);
(4)自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5)勘察、测量数据的深度与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进度的要求。
(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后评价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2.5服务期: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填写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b.勘察资质: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9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9月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担任过水利建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项目负责人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4)技术负责人要求:/
(5)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6)勘察负责人要求:/
(7)勘察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由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联合体投标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16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投标单位 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1896228923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年10月17日 9 时00 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 不见面 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6.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4.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5.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7.勘察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
8.勘察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
10.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项规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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