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兴隆县城乡给排水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兴审批招标核字【2021】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隆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隆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兴隆县三义村(招标人指定地点)2.建设内容为:三义村:新建DN300污水管网542米,新建DN200污水管网4437米,新建De110污水出户管2480米,新建Φ700地下塑料排水检查井388个;路面破除及恢复7459米。(详见工程量清单)3.计划工期:4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4月30 日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2-15 09:00:00 至 2022-12-21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1-0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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